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8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27
实施时间: 2022-5-27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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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有关推进湖北楚剧传承发展方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税务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楚剧传承发展。一是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政策,对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和楚戏院团在提供文化服务中依法免征增值税,切实减轻楚剧院团的税费负担。二是优化纳税宣传服务。为帮助楚戏院团及时知晓、全面掌握、准确适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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