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6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27
实施时间: 2022-5-27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9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有关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方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推动科技创新,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一、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