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0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27
实施时间: 2022-5-27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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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有关健全高企培育服务机制 夯实创新驱动发展后劲方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成为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政策抓手,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对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一、政策规定
  相关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其中,制造业企业从2021年起、科技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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