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56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27
实施时间: 2022-5-27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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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有关将碳交易打造成为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加速器”方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当前碳交易的运行现状,提案人提出了4条建议,其中涉税内容为“政府可以把碳交易与税收政策联系起来,对在节能减排和技术创新方面表现出色的控排单位,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碳排放权交易主体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偿转让碳排放配额取得的销售收入,按照销售无形资产适用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咨询、中介、代理等服务取得的销售收入,按照销售现代服务适用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为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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