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0-9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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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37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市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有关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规定,在天津市税务局下辖各征管局登记注册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地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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