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对大型律师事务所施行税收普惠政策建议[第827号]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8-31
实施时间: 2022-8-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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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徐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大型律师事务所施行税收普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成长迅速,已成为我国繁荣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可以适用于各种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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