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资格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经信投[2022]10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8-9
实施时间: 2022-8-9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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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工信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和《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资格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以下简称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详见附件1)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详见附件2),免征关税和进口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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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pdf    
附件2: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版).pdf    
附件3: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docx    
附件4: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复核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