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财政电子票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综[2022]2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2-9-8
实施时间: 2022-9-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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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财政票据式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2021〕2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财政票据式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综〔2022〕3号)有关要求,我市将于2022年底前在所有财政票据用票单位全面推广应用财政电子票据,2014年以来各年度厦门市非税收入中心印(监)制的财政票据(以下简称“旧版票据”)自202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主体
  厦门市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包括市、区两级所有用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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