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保监办发[2022]12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2-11
实施时间: 2022-2-11
法规类型: 租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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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银保监局(内蒙古、湖南、海南、陕西、青海、宁夏、大连除外):
  近年来,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偏离融物本源,忽视租赁物合规管理和风险缓释作用,存在以融物为名开展“类信贷”业务、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涉嫌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为进一步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找准市场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就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动金融租赁公司转型发展
  引导金融租赁公司立足主责主业,主动对接新发展格局需要,在先进制造业、绿色产业、战略新兴领域等方面寻找业务切入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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