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启动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第三批试点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11-16
实施时间: 2022-11-16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9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规范我省会计建账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会计工作秩序,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22〕9号),现决定启动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第三批试点工作,推广应用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企业、其他组织以及应当设置会计账户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建账单位”)按照琼府办〔2022〕9号文件规定,使用系统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建账信息和财务报表关键数据,业务范围涵盖建账激活、变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会计建账改革第三批试点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