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2-30
实施时间: 2021-12-30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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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正),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21件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中联合发文已经联合发文的相关部门同意。现将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内容(具体见附件1)予以发布。此外,对上述税务规范性文件历次失效废止的内容一并删除,对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以上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具体见附件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附件:
  1.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内容
  2.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文本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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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内容.xls    
2.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