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包头市等盟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政字[2021]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1-1-28
实施时间: 2021-1-28
法规类型: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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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减免2020年疫情期间房产税的请示》(包府字〔2020〕125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房产税减免的请示》(赤政发〔2020〕133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申请减免苏尼特右旗3户企业疫情期间相关房产税的请示》(锡署发〔2020〕95号)、《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疫情期间为部分企业减免房产税的请示》(乌政发〔2020〕1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包头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65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应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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