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763号提案的复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9-8
实施时间: 2021-9-8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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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环保税实施过程中相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利用企业排污大数据成果的建议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相关要求,环境保护税征管机制为“税务征收、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即纳税人自主申报,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税务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因此,税务机关不能直接引用第三方数据对纳税人申报数据进行核算。
  二、关于由第三方机构协助进行环保税核算的建议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申报后,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资料与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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