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贯彻落实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税[2022]4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10-19
实施时间: 2022-10-19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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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接续政策措施,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切实贯彻落实《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以下简称《公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接续政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我省经济稳进提质的重要手段。各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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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pdf    
2.涉及中省直部门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