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人社局发[2021]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1-3-29
实施时间: 2021-3-29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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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稳就业工作,强化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
  在《天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局发〔2020〕10号)有关规定基础上,鼓励本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园林、排水、环卫、地铁、公交等公共民生保障服务领域的国有独资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应当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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