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减免2022年承租国有物业租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资[2022]3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3-18
实施时间: 2022-3-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收益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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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各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各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县级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各市属国有企业;市住房租赁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和市政府《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府〔2022〕4号)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资〔2022〕26号)的部署,为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现结合苏州具体情况,就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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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减免2022年承租国有物业租金的通知(苏财资〔202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