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市监注发[2022]10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22-11-15
实施时间: 2022-11-15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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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 (厅、委 ):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是实现个体工商户转让经营权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商誉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关于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的规定,充分释放制度红利,现就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告知经营者变更的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也可以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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