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11-13
实施时间: 2022-11-13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17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财政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会计系列(正高、高级)、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时间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会计系列正高级、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须是自治区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个人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