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11-2
实施时间: 2022-11-2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13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经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同意,现将我市2022年11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由11月15日延长至11月30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2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