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10-31
实施时间: 2022-10-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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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工作要求,促进广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更紧密涉税专业服务贸易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等规定,结合我省(不含深圳)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通过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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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2.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操作指引.doc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