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高品质步行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商务联发[2019]4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6-25
实施时间: 2019-6-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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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海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居民消费品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 “通过改造提升推动形成一批高品位步行街”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省商务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制定《浙江省推动高品质步行街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地根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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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浙江省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成员名单.docx    
2.浙江省推动高品质步行街建设实施方案.doc    
3.浙江省高品质步行街试点方案编制要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