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科高[2020]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2-9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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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省企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9日

  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
  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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