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海关关于进一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款总担保保函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4-23
实施时间: 2020-4-23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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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隶属海关,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加快建设中国(上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帮助企业克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款总担保保函工作,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提高银行保函授信额度
  通过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为本市跨境进口电商中小微企业提供银行保函最高85%担保责任,在风险控制稳健前提下,商业银行提升企业银行保函授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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