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通过采购设备税收政策资格认定及复审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沪商促进[2020]33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12-24
实施时间: 2020-12-24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消费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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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关于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政策资格认定的公告》(沪商外资〔2017〕188号)、《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资格认定的公告》(沪商促进〔2020〕129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2020年度申请享受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以及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进行了资格认定和复审,共有1家外资研发中心通过了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资格认定,8家外资研发中心通过了进口设备免税政策资格认定,1家外资研发中心通过了进口设备免税政策资格复审,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一、通过2020年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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