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执行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商促进[2021]18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海关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7-22
实施时间: 2021-7-22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消费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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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现就开展我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部门
  我市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政策资格认定工作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审核部门)负责。
  二、认定条件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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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税资格审核表.doc    
2.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研发投入资产清单.doc    
3.外资研发中心累计购置设备汇总表.doc    
4.外资研发中心关于已经签订购置合同的进口设备将于申报资格认定当年年底前交货的承诺函.doc    
5.外资研发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doc    
6.外资研发中心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