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202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 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34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2-11-1
实施时间: 2022-11-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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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商务部制定了《202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现予公布。
  商务部
  2022年11月1日

  202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一、202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
  2023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4300万吨。
  二、申请条件
  (一)近2年(2021年1月-2022年10月,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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