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10-26
实施时间: 2022-1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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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修改)等规定,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省通讯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 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或同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给个人的通讯补贴收入,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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