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商务规[2022]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 2022-2-9
实施时间: 2022-3-1
失效时间: 2025-8-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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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发〔2021〕13号)要求,为落实贸易龙头企业工程,市商务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落实。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2月9日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条  为打造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构筑对外开放新优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加快建设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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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告
发文文号:深商务规[2023]4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2023-8-29
实施时间:202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