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注协发[2022]8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10-31
实施时间: 2022-10-31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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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综合反映与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发展水平,根据《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确保我省综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设立,在湖北省辖区内执业的事务所,除具有《评价办法》第五条所列情形外,均可申请参加湖北省2022年事务所综合评价。
  二、本次综合评价的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评价指标为业务收入指标、人力资源指标、其它指标以及处罚和惩戒指标等四大类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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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 .docx    
2.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系统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