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简化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办市函[2022]364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2-10-31
实施时间: 2022-12-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天津、上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申报材料。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注册,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