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环资[2022]80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
发文时间: 2022-10-27
实施时间: 2022-10-27
法规类型: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统计局,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
  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举措,对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科学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界定原料用能范畴
  (一)基本定义。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