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颁发我市2022年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22]2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2-10-14
实施时间: 2022-10-14
法规类型: 会计人员奖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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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试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88〕3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颁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颁发范围
  在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中央及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30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
  二、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申请人自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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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天津市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申请表(20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