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人社规[202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2-5-23
实施时间: 2022-5-23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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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扶持力度。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按照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之比确定)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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