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税[2022]3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10-12
实施时间: 2022-10-1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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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南沙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4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工作协同配合。广州市和南沙区财税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行业行政主管机关的协同,建立联合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广州南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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