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2-10-31
实施时间: 2022-10-31
法规类型: 广告监督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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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网信办、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银保监局、证监局、电影主管部门:
  近年来,部分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以下统称明星)违法代言、虚假代言甚至在代言活动中宣扬错误观念;部分企业信奉流量至上,选用违法失德明星为产品代言;个别媒体把关不严,放任违法失德明星参与广告代言活动。这些广告代言领域乱象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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