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邀请招标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渝发改标[2017]96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8-1
实施时间: 2017-8-1
法规类型: 产权管理 重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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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邀请招标的认定工作,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限制自由裁量权,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与市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11个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法定情形
  (一)强化邀请招标的认定情形。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如需实行邀请招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技术复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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