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政办发[2020]3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6-24
实施时间: 2020-6-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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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24日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让市场主体活下来、留下来、发展好,现制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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