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政办发[2020]4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8-24
实施时间: 2020-8-24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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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和“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稳住经济基本盘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助力湖北疫后重振、灾后重建和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实项目遴选储备
  (一)优化债券资金投向。坚持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且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重点用于国家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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