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4]36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31
实施时间: 2005-1-1
失效时间: 2005-10-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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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增强税收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将《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
  附件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管理办法,促进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精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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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发[2005]294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5-10-9
实施时间:2005-10-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发[2007]289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6
实施时间:200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