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企业债券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发改财金[2021]55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7-8
实施时间: 2021-7-8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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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有关企业、有关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发改委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精神,强化企业债券对我省实体经济金融服务,防范企业债券领域重大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298号)等政策法规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企业债券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之以恒做好企业债券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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