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发改成本[2022]75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9-8
实施时间: 2022-10-8
失效时间: 2025-10-7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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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税〔2020〕17号)等规定,现就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下列收费标准执行:
  (一)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开工前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1.2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1.2元。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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