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10-24
实施时间: 2022-10-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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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相关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电子税务局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优化纳税服务,我局于2022年9月在电子税务局上线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并将于11月1日起下线微信平台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票系统。微信平台代开电子普票系统自10月28日起不再受理代开电子普票申请;已受理的,请纳税人于10月31日前完成缴税、开票等流程。
  自然人如有线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求,可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或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办理,具体如下:
  一、申请代开路径:可访问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下载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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