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规[2021]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1-15
实施时间: 2021-3-1
失效时间: 2023-2-2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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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年1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加快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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