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规范办理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发改外资字[2021]28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3-29
实施时间: 2021-3-29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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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扩权强县试点旗县发展改革委:
  为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鼓励外资企业扩大在我区投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通知》(发改外资〔2021〕3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我委办理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的权限范围、报送环节、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方式等做进一步改革和规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权限范围
  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理。
  二、取消转报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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