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发改开放字[2022]69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4-25
实施时间: 2022-4-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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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赤峰市区域经济合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鼓励类产业项目认定工作下放至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区域经济合作局)办理。按照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和各地区诉求,为进一步做好认定工作,提高政策执行的规范性,经商自治区相关部门,现就做好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1月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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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内蒙古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4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