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发改产业字[2022]67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4-22
实施时间: 2022-4-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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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厅局、有关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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