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7-12
实施时间: 2022-7-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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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港口、轨道交通)、水利(水务)、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能源工作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
  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粤府〔2022〕51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应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格规范保证金收取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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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收取情况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