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发改外资[2022]6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22-1-13
实施时间: 2022-1-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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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商务局(投促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近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2021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2021年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两个清单”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不断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推动我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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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冀发改外资【2022】65号附件1-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pdf    
冀发改外资【2022】65号附件2-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