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6-22
实施时间: 2022-6-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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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工商业用户。鼓励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对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给予阶段性优惠政策。
  二、电价标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平均购电价格按照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基准价(河北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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