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医保发[2022]2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0-25
实施时间: 2022-10-25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14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